【实务】即日起,销售一方签订合同最好含税!
增值税降低虽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,但是距离正式的财税文件出台,仍需要一段时间!因而,在等待政策出台的过程中,企业和财务人员务必做好准备!
一、即日起,销售一方签订合同最好含税!
举个栗子~
1、如果A公司,卖了一批16%税率的货物给B公司,合同约定含税售价为580万元
(1)16%税率下:
B公司则需要支付给A公司:580万元
A公司的销项税额为:580万/(1+16%)*16%=80万
(2)税率降至13%后:
B公司仍需要支付给A公司:580万元
A公司的销项税额变成:580/(1+13%)*13%≈66.7万
A公司获利80-66.7=13.3万
2、同样的A、B公司,如果合同约定不含税售价为500万元
(1)16%税率下,B公司支付A公司金额为:580万
(2)13%税率下,B公司只需支付公司A:565万
B公司可少支付580-565=15万元!
3、结论:
1、降税率前,签订合同,销售方应以签含税价合同为好!
2、降税率前,签订合同,购买方以签订不含税价税为好!
二、增值税税率降低后,会计如何处理?
增值税降低是好事,能让企业省下一大笔钱。可是这笔钱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?
假设:
增值税税率从2019年1月1号开始从16%降到13%
A公司2018年12月20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,销售货物580万元(含税价),2019年4月25日确认销售收入。
会计处理:
借:应收账款——A公司 58000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5000000
应交税费——待转销项税额 800000
2019年4月25日,公司向A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(税率为13%),并收到A公司支付的货款。
会计处理:
借:银行存款5800000
贷:应收账款——A公司 5800000
同时:
借:应交税费——待转销项税额 800000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667256.64
营业外收入:132743.36
减少的增值税额如何处理,是大家关心的问题。我们来看一下销项税额的计算:
1、确认收入时,按16%的税率,确认了“待转销项税额”800000元。
2、实际开票时,按13%的税率确认了销项税额。
两者的差额132743.36元是因国家降低税率而减少的税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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